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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盟泸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中优质法律资源,降低政府采购基层法律服务成本”的建议

目前,全市共有200余名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25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00余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50余件,在服务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方面,我市已开展积极探索。龙马潭区将区级部门分为8个小组,打包选聘法律顾问,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保障。泸县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聘优质律师事务所,为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首席法律顾问服务。古蔺县于2025年3月启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片区制试点工作,依托全县6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德耀镇、黄荆镇、箭竹乡、大寨乡等乡镇开启试点,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服务专班,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专业化、全时空的法律顾问服务,提升镇、村两级合法性审查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各区县积极争取将基层法律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总结推广相关区县资源整合经验,结合法律服务实际需求,集中选聘优质律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为辖区内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提供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等服务,以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

二、关于“用好现有渠道,降低群众获取基层法律服务难度”的建议

我市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共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32个,其中市级中心1个、区县级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488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一是健全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开通农民工、残疾人等7类重点群体“绿色通道”,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通过法律援助窗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中国法网,提供现场、网络、电话等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1—6月,全市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292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8件,同比增长13.3%。优化便民举措,建立经济困难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实行“异地受理、网上流转、属地办理”。二是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95个,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基层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全覆盖入驻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三是持续开展律师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和法律援助值班工作。安排律师定期在市人大、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妇联、市法律援助窗口等单位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四是优化线上法律服务。升级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线智能法律咨询系统,集成海量法律数据库与律师团队经验,AI律师全天候秒级响应,聚焦婚姻家庭、农民工讨薪、校园纠纷等高频场景,提供精准咨询、生成专业法律意见书,快速响应群众涉法诉求。群众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基本实现法律服务流程数字化,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提供法律咨询2581次,生成法律文书947份,办结满意率100%。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和载体,通过“线下+线上”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妇女儿童、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方便群众更快速便捷获取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效。

三、关于“严格执行考核,强化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不得按月度、季度频繁搞排名通报。不得以通报排名的形式变相进行考核”的规定,自2024年第三季度起,不再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考核和排名。我局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每季度通过市级统一的“报表通”系统,收集镇街合法性审查数据,调度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镇街“应审必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方面,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案件指派办法、结案归档审查办法等制度,建立“承办人自查+法律服务机构核查+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三位一体结案审查机制,全流程管控案件质量。1—6月,法律援助案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99.8%。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队伍,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落实庭审旁听、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案件质量监管措施。评选推送优秀案例、法律文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律师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重要参考依据,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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