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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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问实习律师考核案卷必须是和自己带教办的吗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5-02-11 |
信件内容 | 可以是和同所其他律师一起办的吗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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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泸州市司法局 | 办结日期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通过网络信件咨询的“实习律师考核案卷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月13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实习人员考核申请材料,请参照《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细则》第十六条:实习人员提出考核申请时,应当同时向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二)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四)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五)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七)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十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对实习人员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实习工作资料,包括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13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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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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