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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泸州市司法局单位简介及内设机构人员信息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05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司法局单位简介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担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泸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人员信息

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主要职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科长:郭琪

副科长:贾瑜

二、办公室

主要职责:处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

主任:黄勇

三、法治研究与督察室

主要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建立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主任:皮宁

四、法规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交办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对重要事项开展专题研究,为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选聘、管理、使用、考核、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莫亭

五、立法科(备案审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立法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科长:张义

六、社区矫正管理局(戒毒工作指导科、泸州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等工作。

局长:黄光政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所有以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因之引发的应诉案件。

科长:张林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所有以市级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应诉案件。

科长:晏琳

九、行政复议与应诉三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被省政府复议的案件和因之引发的应诉案件,以及市政府或者被省政府行政监督案件。承办未经复议直接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外来企业投诉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指导监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科长:郑瑶

副科长:李强

十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科长:段莉萍

十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主要职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科长:刘宇

十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泸州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科长:尹国涛

副科长:王俊霖

十四、律师工作科

主要职责:监督管理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科长:张静薇

十五、行政审批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泸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主要职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审核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监督区县司法局行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承担司法厅行政审批初审事项。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报批、颁证、档案建立使用、违纪违规处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科长:谭文

十六、科技信息与对外宣传科

主要职责: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电子政务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司法行政舆情管理。

科长:赵霞

十七、装备财务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管科)

主要职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服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科长:杨杨

十八、政治部(警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下设干部人事科、组织培训科。

副主任:余江

(一)干部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干部监督、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科长:车艳

副科长:宋彤彤

(二)组织培训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扬奖励、文化建设等工作。

科长:罗永莲

副科长:刘颖

十九、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专职副书记:李泽姝

 

联系电话:办公室0830-3190674

监督投诉电话:机关纪委0830-2279669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8:30

通讯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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