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方洞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近日,泸县方洞镇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最前沿,乡镇一级直接面对群众,执法行为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群众获得感。学习过程中,重点要求执法部门必须全面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同时,强调涉企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要求执法部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合理安排对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最后,明确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规范涉企行政处罚程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