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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民为企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七期)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李某某未经亲自诊查签署病历资料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某县卫生健康局在对该县医疗保障局移送的线索核查中发现,该县某血液透析中心医生李某某通过通讯工具远程下达血液透析患者的医嘱,由执业助理医师陈某根据医嘱书写病程记录,加盖“李某某”签章,李某某存在未亲自诊查的情况下为患者实施诊疗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某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警告、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典型意义】

医师开展诊疗活动必须遵循亲自诊查的法定执业规范,本案中涉案医师在未对患者开展现场诊查的情形下远程下达诊疗医嘱、授意他人代签病历文书,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扰乱正常医疗卫生诊疗秩序,侵蚀医疗行业执业公信力,违背医务人员职业伦理底线,极易引发医疗差错、医患纠纷,直接危害群众就医安全与身体健康权益。

该案件作为警示范本,有助于推动对医务人员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规范执业专项培训,强化全体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依法行医、依规执业意识。并严格落实病历书写、诊疗操作全流程法定要求,从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持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行政执法与行业诊疗服务秩序,切实筑牢群众健康安全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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