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干 蓄能提质——泸州市开展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12月5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娟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徐翻翻、四川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刘顺作专题授课。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泸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14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刑事辩护是法律援助服务最主要的案件类型,本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刑事辩护核心领域补短板、强能力,助推法律援助提质增效。援助律师要坚决摒弃“走过场”“重形式”思想,杜绝充当“第二公诉人”“陪审律师”,切实维护当事人辩护权、知情权。要严格遵循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认真落实“承办人自查+法律服务机构核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的三位一体结案审查机制,标准化、规范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与法治温暖。
徐翻翻从刑事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辩护意见发表、认罪认罚程序等方面解析了刑事辩护中的常见问题;刘顺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会见、阅卷、法律意见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直观呈现办案中的重难点及解决路径。
此次培训聚焦实务、内容丰富,切实帮助受训律师增强办案能力。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聚焦案件质量提升和队伍建设,细化工作举措,完善监管机制,以更优质、更专业的服务,护航民生福祉,促进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