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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5-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4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在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前,组织与会同志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
  会议学习了《城乡规划法》的概况;《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城乡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城乡规划的公开化原则、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原则;城乡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批,包括城乡规划的概念、规划管理体制、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审批、城乡规划的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包括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是有关人民政府的责任、城乡规划实施的具体管理等;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及有关情况的处理;《城乡规划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会议学习了《建筑法》的概况;《建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行为规则、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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